2009年廣東省關于入圍及重點監(jiān)控品種經銷關系指定補充操作通知
各生產商、代理商、經銷商:
經核查,目前仍有部分品種未指定經銷關系或經銷關系不完整(具體品種見附件)。
根據《2009年廣東省醫(y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實施方案》第五章第二條第(二)款、第(五)款及第六章監(jiān)督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某一入圍品種,必須在每個地級市報名的經銷商中委托配送的經銷商,每個地級市可選擇1~4個經銷商;每個入圍具體品種的配送經銷商必須覆蓋全省所有參加藥品陽光采購的醫(yī)療機構;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掛網警告;列入“非誠信交易單位黑名單”;取消企業(yè)該品種、直至所有品種本輪掛網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藥品陽光采購活動。
為保證全省醫(yī)療機構臨床用藥,現決定將2009年入圍及重點監(jiān)控品種分兩批重新開放指定經銷關系功能,具體安排如下:
一、指定和確認時間
第一批:12月3日至6日,開放品種為不競價議價品種、專家篩選入圍品種和面對面談判品種。
第二批:12月6日至9日,開放品種為人機對話談判品種和競價品種。
指定工作仍按生產商、代理商、經銷商角色不同分時間段進行,時間安排見附表。
二、指定及確認方法
代理商、經銷商指定及確認方法,請按《關于2009年不競價議價目錄品種指定和確認代理商、經銷商的通知》(2009年9月22日公告)進行操作。
三、注意事項
(一)請各生產商、代理商和經銷商務必按照時間安排抓緊進行操作,如在規(guī)定時間仍未完成指定經銷關系的,后果自負。
(二)如需更改經銷關系,生產商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主撤銷后重新指定。
附件1:完全未指定經銷關系的品種
附件2:在部分地級市未指定經銷關系的品種
廣東省醫(yī)藥采購服務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
指定和確認時間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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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時間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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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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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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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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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5日
每天13:00-18:00 |
生產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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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或撤銷經銷(含代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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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6日
每天8:00-12:00 |
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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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或否決代理關系;
確認或否決代理商下的經銷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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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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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或否決經銷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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