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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qū)關于藥品單據封面的打點規(guī)定和要求

2010-08-18 00:00 來源:南京市江寧區(qū)衛(wèi)生局 我要評論 (0) 點擊:

社區(qū)衛(wèi)生服務中央:
      經局采購中央和會計核算中央研究抉擇,對執(zhí)行國家根基藥物軌制后藥品單據封面打點作如下規(guī)定和要求:
     (1)、“齊集采購”:在封面的采購中央簽章處手寫注明“齊集”兩字,加蓋中央的“考核專用蓋”(大章)。是指1240+126=1366種在省網采購平臺上采購的悉數(shù)根基藥品,零差率營銷,局齊集付款。
     (2)、“代為采購”:在封面的采購中央簽章處手寫注明“代采”兩字,加蓋中央的“考核專用蓋”(大章)。是指97種和過渡期姑且采購的其余藥品,零差率營銷,局齊集付款(涉及基藥三家公司的代采單據合并到第一項里,一次性做單據封面措置賞罰賞罰)。
     (3)、“立案采購”:在封面的采購中央簽章處手寫注明“備采”兩字,加蓋中央的“單據考核蓋”(小章)。是指國家實施希罕打點的毒、麻、精、放藥品、免疫治療的熏生病用藥、免疫籌劃用疫苗、打算生養(yǎng)藥品,有進銷差價,各單位自行付款。
     (4)、過渡期姑且采購的其余藥品:每月按《社區(qū)藥品采購目錄》名目填寫完備,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采購中央立案。過渡期結束后是否繼采購、營銷,等市衛(wèi)生局通知,請各單位穩(wěn)重對待。
      (5)、7月15號前、后的藥品單據必需嚴厲分隔匯總做帳上報。
      (6)、請各單位將上述要求打印出來,交藥劑科和財務科落實。
 
 
 

局采購中央   
局財務科
201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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